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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钧心中狂呼。
两人都是穿的衬衣,那薄薄的布料根本阻挡不了肌肤的触感,两人就像是肉贴肉连在一起。
最可恶的是,这丫头居然没穿内衣!
小丫头发育不错的,有木有!
王梓钧是个几年没碰过女人的怪叔叔,哪经得起粉嫩萝莉的诱惑,看到孙希弼几人从大楼里出来,连忙吓唬道:“快下去,你姐他们来了!”
林丽霞虽然大胆,却也是脸薄的小姑娘,闻言连忙从王梓钧背上滑下来。
“好小子,你有一手啊!”
孙希弼走过来朝他的胸口给了一拳。
方南则是情绪激动地走到王梓钧面前,支吾道:“梓钧,我……我想拜你为师!”
“别。”
王梓钧连连摆手,“你的唱功比我好,我可没资格教你。”
方南解释道:“不是学唱歌,是学作曲。”
“那就更不行!”
王梓钧非常有自知之明。
要说拍电影,他有足够的信心在这个时代收徒,可是作曲嘛……
不过见到方南懊丧的表情,王梓钧又加了一句:“互相探讨吧,我也不是很懂。”
“真的。”
方南突然间又燃起了希望,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林清霞见妹妹脸上的红霞还没有散去,奇怪道:“丽霞,你身体不舒服吗?是不是中暑了?”
“没。”
林丽霞的脸愈发红润起来。
林清霞心头怀疑,转身看向王梓钧,王梓钧脸皮够厚,一点都看不出异样。
几人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见乐队的几人奔了过来,那队长无比热情地伸出双手,握住王梓钧的手不放:“我们是‘光辉乐队’,你的歌太棒了!”
各自介绍一番,王梓钧才知道这几人并不是电视台的人。
他们平时都是在酒吧之类的场所卖唱,这次是死皮赖脸一分钱不要、倒贴来为歌唱比赛伴奏的。
即便如此,大多数选手依旧选择用木吉他自弹自唱,剩下的也是唱片伴音,几个人坐在台上闲得蛋都碎了,才有王梓钧去赏光。
“光辉乐队”
的键盘手兼队长叫冯乃凯,是个身高1米7的粗壮男子;鼓手是个微胖健壮光头男,叫李豹;借给王梓钧电吉他那人一脸的青春痘,叫陈飞鹏;剩下的贝斯手和队长是兄弟,两人长得很像,叫冯乃歆。
其中冯乃凯和李豹都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有自己正式的工作,闲暇之余组建了乐队。
只是玩摇滚在台湾根本没有市场,就连许多酒吧都不请他们唱歌,这次见王梓钧居然将摇滚与民谣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顿时惊为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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