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金暮黎坐在破落小院的破竹椅上,足足等了三天三夜,老媪才黑着眼圈从屋里出来,神色是既疲累,又兴奋。
一根漆黑长鞭盘卧在她手中,泛着很特殊的幽幽光泽,而她看它的眼神,就像她难产生下的婴儿,递给金暮黎时,也满脸痛惜与不舍:“这是我制作最用心、耗时最长久的鞭器,你可要~~”
话未说完,金暮黎便已取走长鞭,“啪”
的一声狠狠抽在地上,把院子抽出一道浅沟:“你个不正经的东西能不能别老叫它鞭器,搞得本姑娘像个色胚。”
说罢,拇指摸到鞭柄上的机关按钮,轻轻一推,鞭身便“歘”
的冒出许多黑色利刃。
那些排列看似不规则的锥形尖刺,只是瞧着就令人胆寒,金暮黎瞄了一眼,转身换个方向又是“啪”
的一鞭,抽得另一边地面坑坑洼洼,她的脸才露出满意神色:“不错。”
老媪盯着那些尖坑嚷道:“你赔!”
“赔什么?赔土?”
金暮黎推回按钮,收回刺刃,“外面多的是,自己去挖。”
老媪瞪她。
金暮黎从袖里摸出一沓银票往她胸口一塞:“三天三夜的卖身钱。”
老媪操起靠在桌腿边的笤帚就打。
金暮黎闪身躲开:“这几天辛苦了,多买点好吃的补补身体,你看你瘦的,像根雨水淋湿又晒干的柴禾。”
老媪顿住追打之势:“老娘这是天生瘦,不是饿的,滚!”
说着话,还挥了下笤帚。
“好衣不穿,好屋不住,我看你是天生贱命,比我还穷混,”
金暮黎哼了一声往外走,“老子滚了,别想老子。”
“我呸!”
老媪朝地面使劲啐一口,“老娘想那街角边儿的抠脚大汉也不想你,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别再来了,看你就烦!”
金暮黎耸耸肩,打开木门,出去右拐,离开老媪视线。
老媪这才将手探入胸口,把银票都掏出来,大拇指往嘴角狠狠一蹭,沾上口水数银票,边数边嘟哝:“这死女人真讨厌,上次给我的钱我都还没花完,这回又带这么多,是想让我懒得像蛆还是撑死拉倒?有这么多钱不会给自己置点田产宅院?净送到我这来,个败家子……”
厚厚一沓,全是最高面值的千两银票,加起来足有十万两,天天躺床上啥都不干,也吃不完。
院墙外的金暮黎脸上,流露出一丝淡淡暖意。
有的人,认识再久,都视你如陌路。
有的人,即便只有一面之缘,也能让你毕生铭记。
有的人,你以为关系很近,但其实除了血缘或姻亲等说明书般名词外,跟你毫无干系,哪怕是不花她半毛钱的举手之劳,她都不愿帮你动一动。
有的人,初次相见,还未多加了解,便能凭直觉信任你,无偿帮助你。
对金暮黎来说,老媪属于后者。
老媪不是老媪,她早就知道。
但她从不戳破。
老媪也知道她知道却从不捅破。
然而,两人并不因此而经常相见,除非金暮黎找她做鞭。
可一根血狼鞭被她做得精细至极,几乎能用一辈子,哪需要做那么多呢?
若非偶得黑蟒筋,再踏这座小院,金暮黎定会在离开赤墨城时才过来。
异界遇到这样一个嘴巴恶损、其实却无条件信任她、帮助她的人,金暮黎心里很感慨,只能不吝钱财、尽己所能地加以回报,成倍馈赠。
三年前,我哥下药迷了我最喜欢的女人,还冤枉说是我下的药,三年后,我喜欢的人成了我的嫂子...
飞机失事,没想到冰山美女领导也沦落到了荒岛上,我救了她,然后我开始...
当满世界的城市里都是丧尸,当森林变成吞噬血肉的怪物,当进化兽和进化虫在人群中肆虐。幸存者该去往何方?在一个不讲法律,不讲人权,没有感情的末世里,王动又如何捍卫尊严?王动平静的看着眼前的尸潮,挥手间整齐的宠兽军团凭空出现。去吧!撕碎它们!!!在这个末世里,王动向着以一人之力独抗尸潮的目标而努力着。...
新婚二十天,他领着前任未婚妻回国,带进了他们的房间。顾辛彦,那是我们的新房!他嗤笑从没睡过的,也叫新房?新婚三十天,她第一次见到婆婆,不料他身边还跟着另外一个女人。儿子,这个嚷着是你妻子的女人是谁?他冷漠以对普通朋友而已。新婚一百三十三天,她心灰意冷,满身是血从手术室走出。他阴狠着脸问我们的孩子呢?死了,是你亲手杀了他!舒蔚常说顾辛彦,我以为我可以治愈全天下人。可偏偏你心上的伤,我治不了。多年后,她伴着萌宝和温柔体贴的丈夫出现在墓碑前,却遇见了守墓的他。蔚蔚?不,我不是蔚蔚,她已经死去一年多了。舒蔚从不知道,原来有些人的爱,一如眼前墓亘古不变。...
遭徒弟下套沉睡上千年的上古先天神灵在都市之中醒来。往昔故友竟已死去,漫天仙佛再不见踪影。哪怕只是真名就可以令寰宇崩裂的他竟被封印了实力。但是就算天道压身又能奈我何,吾乃上古仙佛第一尊!...
梦想修仙的书生白泽,无意中救得一条奇鱼,得到了一颗神秘的金珠,从而拥有了吸收万千金属灵气的能力。刀剑法宝,只要是金属做的,都成了他喜爱的补品。踏上修仙路,念念儿女情,懵懂少年,成就绝世剑仙!皎皎噬金珠,渺渺天元境。正魔风云乱,九霄白龙吟。英雄百战死,枯骨羡长生。千古同此恨,何处觅仙风?vip订阅书友群158208964,普通书友群,群号144623726。希望喜欢本书的朋友可以进群,一起聊聊天,交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