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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赏花宴之后,姑姑就像变了个人一样;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十分希望姑姑永远这样下去。
唐柏心摸摸他的头道:好。
那你先和姑姑在家,如果将来改变主意,随时告诉爹。
嗯。
凛凛重重点头,我在家里也会努力读书,日后光宗耀祖,让祖父、爹,还有姑姑享福。
好。
晚上回来,唐明藩听说了这件事情后,竟然十分平静地就答应了。
大概是唐竹筠把吃惊都写在了脸上,唐明藩笑道:之前就是担心你不能照顾凛凛,现在没什么不放心的。
唐竹筠:又是她?
她瞪大眼睛看向唐柏心,后者点点头,就是这样。
唐竹筠:
好吧,她拉胯,她现在知道了。
就这样,凛凛不再去荣王府,而是跟着唐竹筠留在家里。
不过他十分好学,几乎舍不得休息,不是读书就是写大字,看样子恨不得明日就中状元。
唐竹筠看他写大字,悲催地发现,一篇四五十个大字,她就认识一个字一,没错,她就认识这一个。
这里的字类似于篆书,极其难以辨认,和它比起来,别说简体字,繁体字都是曾曾曾孙子了。
前身不读书,是个文盲,她穿越而来,还是文盲。
凛凛,你教我认字行吗?
凛凛非常乐意,也非常享受做夫子的感觉。
他唯一觉得有些心塞的是,姑姑有点笨。
唐竹筠发现,凛凛的记忆力,可以用照相机记忆来形容,简直过目不忘,堪称学神。
据说狗的智商是四十,她这种普通人的智商是一百,凛凛的智商至少一百四,搞不好一百八!
凛凛看她,就像她看狗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唐竹筠绷紧精神努力学,就像做条聪明点的狗,不至于被太嫌弃。
哎,看起来厉害,但是实际一比都是渣渣的学酥压力山大。
过了几日,到了和当铺掌柜约定的十日之期,唐竹筠带着凛凛出门了。
姑娘,你可算来了!
当铺掌柜一改之前的倨傲,看见唐竹筠来就像看见了救星一般,从柜台后出来连连行礼,对她感激不尽。
折磨他多年的老毛病,终于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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