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练兵,五个小队长——这是龙谦目前最核心的班底了,没有任何的反对意见。
土匪也需要艹练,武艺是他们谋生的本钱。
已经进入了热兵器时代,一支快枪绝对要比一把大刀威力大。
认识到现代军器威力的蒙山贼们都希望有一把好枪和一手好枪法。
所以,当龙谦在宣布发军服并决定从次曰开始艹练时,见识了龙谦出神入化的枪法的人们异口同声地赞同。
发下来的军服马上就穿在了身上,几个小队长在互相欣赏。
明知道不过是换了身衣服,但偏偏就是觉得对方有很大的变化。
军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有组织纪律姓的组织之一,特别是近代化军队尤其如此。
军服是促进军队集团化和纪律化的有效手段之一,当一群毫无组织纪律姓的平民穿上整齐划一的军服时,立即便有了归属感。
“就冲着这身衣服,咱也得把兵练好。”
封国柱笑嘻嘻对龙谦道。
“是不是穿上军服就是兵而不是匪了?”
龙谦问道。
土匪们——山东地界惯称响马,其实也很忌讳“匪”
,这毕竟不是什么好称呼。
不过话从龙谦嘴里说出来,大家都没什么反感。
“当然。
你看,咱军纪也有了,军装也发了,枪也人手一支了,自然是兵不是匪了嘛。”
鲁山笑着回答。
他领的衣服是最大号的,但穿在他身上还是有些紧的感觉。
龙谦目测鲁山有一米八八左右的个头,比自己还要高一些。
在这个时代个子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凛凛一躯的鲁山绝对是令人生畏的魁梧大汉。
“是吗?穿上军装,扛起枪,就是军人了吗?”
龙谦冷下脸来,“那我问你,为什么当兵呢?”
“为什么?”
简单的问题却将鲁山难住了,看到几个小队长也在若有所思,鲁山的脑筋转得也算快,“这个世道混账的很,俺当兵是为了不受人欺负。”
“错。
当兵的使命是为了不让国家受欺负,而不是为了你个人。”
龙谦冷冷地回答,“这个问题不那么简单,你们还不明白。
随着训练的深入,我们再慢慢地探讨吧。
不过,就刚才我说的话,你们回去多想想,为国家和为自己,究竟有什么区别。”
“是,我好好想想。”
鲁山笑着说。
他腹黑,她手黑,于是,她杀人,他放火,她下毒,他补刀,他洗王府盗国库,她有空间递口袋,他养兵她养马,他有勇她出谋,他毁神殿建魔宫,她当权臣拉人脉。他为她赶狂蜂,她替他挡桃花,一起吃一起睡,一起虐渣渣一起灭仇敌。她报了仇,他上了位。再回首,红尘中,早已不见了那年少的人。他说做我唯一的女人吧,我们两个天生绝配!她却说我发过誓,封心锁爱,绝不动情!他唇一勾没关系,我来动就好了。...
灵气复苏,物种秩序破裂,人类是否还能站在生物链的顶端,这是一次艰难的考验。(已有完本老书都市至强者降临,大家可以看一下。)本书书友群950996381,有兴趣的书友可以加一下。...
在破败中崛起,在寂灭中复苏。沧海成尘,雷电枯竭,那一缕幽雾又一次临近大地,世间的枷锁被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就此揭开神秘的一角...
他是苏家的上门女婿,没钱没权,沦为医馆打杂,丈母娘百般刁难。然而,今天各方大佬齐齐来拜,抢着要给这个上门废物当小弟...
七年蛰伏,一朝归来,只为身上背负的三百多条无辜冤魂讨个公道,桑梓二字,是早就被鲜血浸透的一个名字。行刑场上,大夫人切齿怒骂世间女子,若论阴毒,无人能及你桑梓心如蛇蝎!燃香三柱,遥祭冤魂,她抚衣冷笑若不阴毒,蚍蜉何以扳倒大树若不阴毒,如何在虎狼群里屹立不倒若不阴毒,怎能让那些披着人皮的魑魅魍魉为冤死之人偿命?十年筹谋寝食难安,只因心中怨气难平,血债未偿,天上有多少双眼睛在看着呢!当浴血成凰,当权倾天下,当扫清朝堂余孽还天下海清河晏,她要与相爱之人,携手共守这大好河山...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