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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杖由两根藤条缠绕而成,杖身便能感觉到和元素之力有着极强的亲和力,杖头的蓝色宝石荡漾阵阵水光,周围的水元素渐渐浓郁起来。
两样东西都不是凡品,而这只是亡灵分身在骨头堆里随意扒拉出来的。
茫茫不知边际的白骨堆,下面究竟埋藏着多少宝贝?无人知晓。
“感觉穿越之后做什么都很简单,最难的就是开头,度过开头,后面一路顺风顺水,剩下就是混吃等死……哦不,忍受寂寞的煎熬,做一名优秀的十里坡剑神。”
不知名的单手剑和魔法杖太过显眼,贸然拿出去卖难免引来有心人的觊觎,普通人他倒不怕,引来强大的战士和魔法师,现在他的实力不足以自保。
还是让亡灵分身在骨头堆里扒拉点普通货。
什么样的普通货?比如古董之类的,值钱,但是对提升个人实力没有帮助,有麻烦他也能应付。
亡灵分身在骨头堆里奋力扒拉,找出来不少东西,普通的却不多。
“烦恼啊,就不能来点大路货。”
随手将一柄魔法杖丢开。
两根褐色藤条缠绕成杖身,跟之前那柄法杖相同,只是杖头镶嵌的是一枚红色宝石,红光跳跃,如同烈焰熊熊燃烧。
虽然没有固化魔法,但也绝非凡品。
亡灵分身瞄向一把刀,两米多长门板差不多宽的大刀。
干脆把它卖了!
?
可惜李卫明拿不动,亡灵分身也拿不动。
亡灵分身的情况比天使分身稍微好点,体格是正常的,但只是一具骷髅,侥幸骨骼完整而已。
门板大刀一看就属于某位在同阶当中也以力量著称的高阶战士,能砍、能劈、能砸、能拍,死重死重的,抡起来虎虎生风。
亡灵分身的小体格,门板大刀把他“拿”
起来还差不多,抡起来一阵风就够。
继续在骨头堆里扒拉,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定能找到的。
……
落风拍卖行,和落风城同名,可想它的背景。
不仅背景惊人,它的实力一样惊人,拍卖行“四大名鉴”
享誉全城,在周围的一圈城池里也是赫赫有名的。
李卫明选择落风拍卖行因为他是这里的VIP白金会员,最早是买东西,他那些只能穿一次的礼服、手套、皮靴相当一部分都来自落风拍卖行,后来是卖东西,城堡、良田被骗之前,家里值钱的古董、家具、盔甲之类的东西,都已经卖得七七八八。
今天拍卖行的“四大名鉴”
都在,落风拍卖行不久后有一场重要的拍卖会,他们四个虽说不用事事亲力亲为,但也必须在拍卖行内坐镇。
“男爵大人又来拍卖行,是打算在一个月后的拍卖会有所收获?不过据我所知你现在已经没什么钱了,拍卖行里随便挑一样东西,都比你全部身家值钱。”
“差点忘记,你们家是世袭男爵,历史悠久,有好几百年呢,随便从家里捡几样破砖烂瓦也是古董,值钱着呢。”
“瞧我这记性,又把一件重要的事情忘掉了,那座城堡已经不属于男爵大人你所有,好像……现在是我家的,每一块破砖烂瓦都归我所有。”
“男爵大人现在是住在猎人小屋里的穷光蛋,我就想不明白,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光蛋,跑来落风城最出名的拍卖行干什么?过眼瘾?还是回忆过去?”
油头粉面的胖子奚落的看着李卫明,最初神情有些吃惊,随后高昂起下巴,神情极其蔑视。
我有一个好简介,只不过要等审核过了在开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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