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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诚不理解,这种案子,怎么可能说撤销就撤销。
“因为这个案子,是二十五年前的案子。”
小姑娘对邹诚说道。
二十五年前?
邹诚没有想到这个案子,居然是二十五年前的案子,现在的诉讼时效只有十八年,二十五年前的案子,恐怕早就没有人管了。
“那个好像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邹诚提醒了小姑娘一句。
“我知道,可是我想请你帮忙,求求你,帮帮我。”
小姑娘哀求着邹诚,她需要邹诚的帮助。
“为什么是我?”
邹诚问道。
“因为你破获了邓苗苗的案子,只有你可以帮我,只有你可以。”
小姑娘将邹诚当成了自己最后的救命稻草,她认为邹诚可以破获邓苗苗的案子,就一定可以帮助自己。
但是这完全是两码事,而且她的案子是二十五年前的,这个难度不需要多说了。
邹诚还以为自己下一个案子,会是康剑介绍给自己的案子,是一起当下的案子。
只是康剑的案子没有等到,等到了这个小姑娘,邹诚心里一时间犹豫起来。
小姑娘的眼神,那是一种看到希望,而且想要抓住希望的眼神。
如果自己没有成功,对她的打击是致命的,邹诚心里不得不犹豫一下。
如果你给了她希望,但是最后让她的希望破灭,那么她将承受的东西,会大到无法想像。
而且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七年之久,已经没有人去关注了。
就算是这个案子破了,也不会有任何的关注度,你甚至连凶手你都不能抓捕,让他认罪。
对邹诚来说好像没有什么好处,说不定还会对面前的小姑娘,造成最致命的一次打击。
好处不好处的,邹诚不在乎,如果可以抓到凶手,让他认罪伏法的话,没有声望邹诚也会做的。
因为他要这些声望,不就是为了破案吗?
但是这个案子的独特性已经体现出来了,那就是没有案子给你破,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在法律上,这已经不算是一个案子了。
小姑娘好像看出来了邹诚的纠结,她说道:“因为邹探长你破获了邓苗苗的案子,立法现在正在通过,我相信一定会通过的。”
“只要通过,就可以将罪犯绳之以法,不是吗?”
小姑娘对邹诚问道。
是!
这一点邹诚承认,但是通过需要时间,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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