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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望远镜,我很快便发现,那里有二十一个野人,三个俘虏和三只独木舟。
他们到这里来好像没有别的意图,只是用这三个活人的肉来举行他们的庆功宴。
这的确是一种野蛮的宴会,但正如我所说,在他们看来,这是习以为常的事。
同时我也注意到,这次野人们登陆的地点与上回星期五逃跑的地方并不在一处,反而更靠近我城堡旁边的小河,那片区域的海岸很低,而且有一片非常浓密的树林一直延伸到海边。
看到目前这种情形,再加上我从心底里厌恶这帮畜生将要做出的凶残血腥的勾当,不由地怒从中来,飞快地跑下山去,来到了星期五的身边,告诉他我的决心,那就是我要下去把那帮家伙斩尽杀绝,问他肯不肯帮助我、支持我。
这个时候星期五的恐惧心情差不多已经消除了,再加上我又给他喝了壮胆的酒,所以他的精神为之一振,听了我的决定之后,显得非常高兴,于是又一次向我表示,就算我让他去死,他也心甘情愿。
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进行最后的战前准备。
我把已装好弹药的武器分为两份,让星期五在腰带上插一支手枪,肩上背三支长枪,我也同样手拿一支手枪,背三支长枪。
我们就这样全副武装一番后出发了。
我还在衣袋里放了一小瓶甘蔗酒,又让星期五带上一大袋火药和子弹。
我命令星期五紧紧地跟着我,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乱动,不许随便开枪,不许任意行动,也不许说话。
我们没有朝目的地径直走去,而是向右绕了一个大圈子,多走了约有一英里的样子。
我这样做是为了越过小河后能钻进那片靠海岸的小树林里去,能够安全地进入射击的有效位置而不被他们发现。
我随身带着望远镜,随时可以观察他们的情况,所以,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
我们正往前走的时候,以往的想法又萦绕在我的脑际,令我冷静下来。
当然,并非我担心他们人多势众,毕竟他们赤身露体,手无寸铁,即使我一个人也占绝对优势。
然而,我突然想到,我受什么唆使?有没有必要去袭击这些人,造成杀人流血?他们从没有侵犯过我,也无意损害我,他们根本就没有罪。
他们野蛮的风俗,成为他们自己的难关,这证明上帝有意识地让他们及他们这一带的人处于愚昧、无知、混沌、非人的处境,上帝并没有让我成为他们行动规范的裁决人,更别说是上帝的法律的执行者了。
无论如何,只要上帝认为适当,他完全可以亲自执法,对他们整个民族所犯的罪行,进行地毯式的惩罚。
即使这样,也和我无关。
当然,对于星期五来说,他倒完全称得上是名正言顺了,因为毫无疑问,他和这群家伙是公开的敌人,与他们正处于交战状态。
他去攻击他们,可以说是合法的。
但对于我来说,情况就没那么简单了。
我一边走着,一边为这些想法而感到心烦意乱。
最后,我决定还是先站在他们附近,观察一下他们的野蛮集会,然后再根据上帝的指示,见机行事就可以了。
我决定,除非获得上帝的召唤,否则我不会去干涉他们。
作好决定之后,我就走入了树林。
星期五紧随我身后,小心翼翼、悄然无声地往前走。
一直来到最靠近那群野人的树林尽头,在这个地方,他们与我们之间仅仅只隔着树林的一角。
我小声地招呼星期五,向他指了一下在这片树林中最高的一棵大树,要他去那里看看那些家伙到底在干什么,看清楚之后就下来告诉我。
他去了没多久就回来了,并告诉我说,在那棵树上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下面的情况,他看见那伙人现在正围在火边,吃着其中一个俘虏的肉,另一个俘虏被绑着,扔在离他们不远的沙滩上,等他们吃完前一个人,下一个就轮到他了。
听到这里,我已经无法抑制自己的愤怒,而星期五还告诉我说,那个被绑着的人不是他们部落的,那个人是一个大胡子,也就是星期五以前提到过的那种乘坐救生艇到他们部落的那些欧洲人。
当星期五一提到有留大胡子的白种人时,我就感觉一阵毛骨悚然,连忙跑到树边用随身带的望远镜观察那边的情况。
视野很清楚,的确有个白人正躺在海滩上,他的手脚都被菖蒲之类的东西牢牢地绑着,而且他真的是个欧洲人,身上还穿着衣服。
再往前去还有一棵大树和一小片灌木丛,比我此刻所在的地方离他们要近五十码左右。
我觉得,如果再朝前走一点,也不至于被他们发现,到那时,我离他们的距离就不到一半射程了。
尽管我此时怒不可遏,但还是压住了火气,朝后走了二十来步,迂回走进了那片灌木丛,又在灌木丛的掩护下,一直潜到最前面的那棵大树的后面。
然后,我又来到一片隆起的高地,这里离他们大约八十码,我可以把他们的行动尽收眼底。
这时,我看到十九个野人仍然像刚才那样围挤着坐在地上,却派出另外两个野人去宰杀那个可怜的基督徒。
他们很快就要把他大卸八块,一只胳膊一条腿地拿到火上烤着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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