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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斯家族在伯明翰十分有名。
这种名声和温斯特家历经好些个世纪的贵族历史不同,威尔斯家族是在工业革命以后才崛起的,到格伦也不过四代。
他们的生意做得很大,从银行、煤矿、煤气、电力、电报、国内运输都有涉足。
论有钱程度,不说在国内如何,威尔斯家族在伯明翰绝对是无出其右。
谈论到威尔斯这个姓氏,贵族们都抱着十分矛盾的心态。
其一,这在古老世家的眼里就是暴发户,并不能得到多少待见,温斯特家族也是其中之一。
真正上流社会的活动从不屑叫上这样的人,因为他们认为商人身上全是铜臭味,没有资格和他们平起平坐。
其二,事实上却是,相比于贵族头衔越来越没落,越来越徒有虚名,威尔斯家族却越过越好。
虽然一开始就有不少人都在等着看威尔斯家族的笑话,但是威尔斯们似乎都继承了一种别人望尘莫及的精明特质,在商业运作上如鱼得水。
就算不能挤进所谓的上层圈子,也不能否认他们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享受——威尔斯家的宅邸绝对是伯明翰城里最豪华的。
虽然老威尔斯先生一贯严禁仆人对外谈论家里的事情,但是人们依旧有这个印象——威尔斯家族富可敌国。
基本上,这两点已经能概括很多人的态度了,包括埃德加的祖父,老温斯特侯爵。
而如果一定要说有其三的话,那就只能是这代唯一的继承人,格伦·威尔斯。
人们提到他的时候,从来不缺少各种各样的反应。
格伦有一头漂亮的深棕色头发,它们微微有些卷曲,一向打理得服服帖帖的。
眼睛也是深棕色的,在面对贵妇人或是小姐的时候,里头的情意通常能让人目眩神迷。
再加上完美的身材和礼仪,他简直就是整个伯明翰女性眼中的完美情人。
但格伦不仅仅是面对女性时才发挥这种致命的魅力。
事实上,就连埃德加在从军之前,都听说过他和几个漂亮的少年过从甚密。
如果这种关系被证实,放在二十几年前的维多利亚时代,是一种可以被审判死刑的罪行,所以实在不能怪他对此敏感。
当然,现在这件事人们也只敢在背后谈论而已。
毕竟真要说起来,威尔斯家很少有人得罪得起。
格伦似乎也相当小心,从来只听说他又和谁谁打得火热,但是一次也没被人抓到真凭实据。
只不过众人都知道,他对情人相当大方,简直挥金如土。
这样也不得不让众人猜测,威尔斯家的产业会不会在他手里断送。
作为资深贵族,温斯特家还没到放下身段去结交一个商人的地步,所以埃德加的以上印象全部来自于听说。
他从小深受祖父教导,性子严谨,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所以对于格伦实在是没什么好印象。
他们的人生本该没有任何交集。
如果不是在征兵的时候碰上的话,现在埃德加可能站在对面都认不出格伦是谁。
所以在这个已经成了孤儿院的地方碰到这样的花花公子,他一下子就想歪了,但是马上就觉得他这种想法是在侮辱修道院一贯以来的好名声——威尔斯家家财万贯,也许花花公子偶尔也会做慈善?
格伦显然并不介意埃德加连名带姓的不礼貌称呼方式。
“子爵先生竟然还记得我,这真是令我深感荣幸。”
他把拿在手里的帽子按在胸前,一边说一边微微鞠了个躬。
然后他直起身,“子爵先生凯旋归来,我本该好好听您说一些我们如何胜利的事。
不过今天还真是不巧,我已经打算要走了,还有点事情正在等着我处理。”
对方礼数周到,就算埃德加真的厌恶他,也不会说出口。
“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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