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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无语。”
林海珊没办法,只得接下了那个玻璃瓶子随手扔到了包包里。
球球是林海珊的一条宠物泰迪狗,最近得了一种怪病,整天病怏怏的,去了好多家宠物医院都没有结果。
陆风放开手后,林海珊郁闷的发现自己的雪白的手腕上一道黑色的印子。
一向爱干净的她顿时差点给气哭。
“啊,不好意思啊,一天没洗手了,天又热,流了很多汗,你懂的。”
陆风很不好意思的看着自己的手,脏兮兮的,太丢人了啊。
“滚!”
林海珊再也不愿意多看陆风一眼,拉着郑婕跑掉了。
呼,虽然亏到姥姥家去了,但是总算卖出去了,而且卖给的是两个美女,这让陆风心情大好。
陆风买了只烧鸭,几斤面饼,几瓶啤酒,兴冲冲的提着,来到了一个杂乱狭窄破旧的小巷子里。
巷子里有个‘利民旅社’,私人开的,里面又旧又破,连窗户都是老式的,需要往外推才能打开。
陆风就住在这里。
房东是个胖老头,带着几分精明,穿着大白汗衫,摇着个蒲扇,对待房客的态度都有居高临下的感觉。
“小陆啊,你的房租好几天没交了吧,要不是看你瘦瘦弱弱的这么可怜,怕你到街上被小混混们欺负,我早就赶你走了,不过你也最好快点把房租给我,明天最后期限。”
房东看到陆风回来就说道。
一般来说,住在这里的房客,都是城市里低等人群甚至是无收入人群,不然谁会住在这种一天才收5块钱的地方啊!
“给你,10天的房钱。”
陆风扔给房东一张50,径直上了楼梯。
来到一个房间门口,陆风轻轻敲了敲门。
“是小陆吗,进来吧。”
房间里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
陆风推门进去,房间里空荡荡的,没什么家具,只有一个瘦瘦的老头坐在一张破床。
“王伯,还没吃饭吧,来,我买了烧鸭,咱一块儿喝喝酒。”
陆风盘腿往床上一坐,把买的烧鸭塑料袋摊开,递给王伯一瓶啤酒。
王伯的眼睛有些湿润的说道:“小陆,你真是个好小伙子啊。”
王伯是陆风住进这个旅社认识的,王伯无儿无女,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流浪,以捡破烂为生,日子过得很苦。
王伯是个好人,陆风刚住进来的时候,王伯对陆风很是照顾。
当然陆风认为那些照顾是不必要的,但是这也说明了王伯是个善良的好人。
陪王伯吃喝完又闲聊了一会儿,陆风告辞出门。
刚一出门,眼前顿时出现一对挺拔的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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