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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儿见宝儿粉雕玉琢,特别稀罕,只是宝儿不常见外人,如今头一次见到胭儿,不由缩在林芷岚怀里,警惕地看着胭儿,那大大的黑眼珠子,直愣愣地眨也不眨。
胭儿从包袱里拿出了一个碎布小兔子晃了晃,宝儿登时眼睛一亮。
“呀!”
藕一样的小手伸过去,一把抓住小兔子,只是胭儿还捏着,宝儿怎么也抢不过来。
“叫姑姑,她便给你。”
林芷岚诱导着宝儿。
“啊~”
宝儿生气地加大手劲,嘴里也不知说些什么,只是要把小兔子抢过来。
哎,两个大人都放弃了,还没满周岁的孩子,是她们太心急了。
有了胭儿在,林芷岚回家也轻松不少,洗衣做饭这些就托给胭儿了,若是不让这孩子做些事,估摸着她都不敢在家里住下。
吃过饭,哄了宝儿睡觉,林芷岚拿出了纸墨笔砚,开始练字。
“嫂嫂,您还学写字?”
胭儿觉得不可思议,读书写字可不是一般人能学的。
“你哥寄来的信,我都看不懂,这不我就想学学,好歹不用让别人替我念家书。”
自打林芷岚被算命的笑话了,她便起了这个心思,知识就是力量,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这道理都不会错的。
还有么,就是让王子墨知道,她能写会看,这样写个小情书什么的,也就理所当然了,林芷岚读书的时候没谈过恋爱,现如今还真有些期盼收到情书的感觉。
“嫂嫂认得多少字了?”
胭儿羡慕地问道。
“不多,几十个寻常字罢了。
我想你哥要是看到我的信,会不会吓一跳。”
林芷岚调皮地说道,很期待王子墨收到自己写的家书时的表情。
“嫂嫂,你可真厉害。”
“这些都没什么,只要用心,没什么事办不成的。”
林芷岚谦虚地说道,不过脸上满满都是自信。
胭儿看着林芷岚自信的脸庞,不由愣神了,至少,她没见过有哪个女子,如林芷岚这般独立自强,这样的品质,就算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不曾有过。
只是,对于胭儿来说,这些还不够,就算再能耐又如何,还不是活在这个环境里,还是得依着这个环境来行事,特立独行,逆流而上,总是遥不可及的。
“嫂嫂,那事若非因为我,你与哥哥也不必吃那么多苦头。”
胭儿扫着林芷岚脸上的疤痕,自责道。
“这事与你何干,如今这样也不错,至少,我与你哥光明正大了。”
虽然此事太过刻骨铭心,当时也是生死攸关,但现下的林芷岚,却是豁达了许多,只要能等到王子墨回来,她们的生活必能过得比在王家庄好。
所吃的苦,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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