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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巧妮继续吃东西了。
路飞则是端着酒杯,摇着酒杯里的红酒,陷入了沉思。
父亲的话给了他极大的震撼,几乎颠覆了他这近一个月以来即定的战略方向。
原本他以为只要小心的苟着,闷声发大财就好,但现在想想,确实不行。
自己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效率都很低,若再一味的小心、逃避,那变强的速度就更慢了,根本无法跟随末日的步伐,差距终究会拉大,到时候,无处不在的危机会让你寸步难行。
确实应该向父亲学习了,培养自己的势力,让自己永远站在进化的最顶端。
想想,苟确实有很多种苟法!
雄狮,会静静的藏身于草原之中,等待母狮将猎物追杀的精疲力尽后,突然奋起,给予猎物致命一击。
猛虎,亦会趴在暗处,寻找最佳的出击时刻。
蚂蚁,也有种说法叫如同蝼蚁般苟活。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路飞觉得,自己以前那种小隐思想是该摈弃了,甚至连中隐思想亦如是,大隐才是王道。
只有掌握了至高的权力,才能做到从容的苟着。
想明白了这些后,路飞又再次考虑了自己的身份。
虽然身体是丧尸,但又拥有以前人类的全部思维。
站在丧尸角度,自己应该深刻贯彻丧尸的使命,以人为食,杀光所有人类。
但拥有人类思维的自己,又不愿人类灭绝,也不想去吃活人血肉。
与人类为敌或者与丧尸为敌,对他来说貌似都可以称之为同类相残。
自从变为丧尸后,他的内心就如此矛盾着。
但现在想想,路飞又暗骂自己迂腐。
他想到了末日一开始被活人针对,被活人暗算,被丧尸狗袭击,被爬行者盯上,到现在又被活人围攻。
人类与他为敌过,丧尸也与他为敌过,说不得今后还有更多的生物与自己为敌。
那么,人类也罢,丧尸也罢,其他任何东东也罢,只要谁与自己为敌,就是自己的敌人。
反之,若是不与自己为敌,那便不去理会,也不用赶尽杀绝。
想着他又望了望埋头海吃的林巧妮,便如同她,自己救了她,她对自己没有敌意,那便带在身边养着吧!
养肥了...咳咳,我不吃人肉,除非不得已。
“哥,你那么盯着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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