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原来他们每个人都会把脉的,百里是这样,他也是这样,哎,想起百里筠,心里又是一痛。
“你血气不足,最近流血了受伤了?让我看看……”他说完就要脱我的衣服,我按住他的手,挑着眉。
“云月,想我了?”
他脸皮很薄,立即面带桃红,美目又在瞪我了,但手还是没停下为我解衣,只要他坚持要做的事情,是不会让我忽悠过去的。
我的衣衫尽落,身上的伤痕再也没有藏住,他的手有些颤抖,是在生气还是在担心我?那些伤只是皮肉伤,更重的伤是在内腑,不过,御医也是很惊讶我的内伤竟能在两三天内,奇迹般地恢复七八层,现在我只需要合理调养,很快便会恢复。
“我会很久都无法满足你的。”我一边嘻笑,一边将衣服掩上。
“你还开玩笑!你明知道我是……”看着他眼里红红的,我心里一热,将他拥进怀中,云月的多愁善感也跟云清不相上下啊,我怕见到他伤心。
“云月,别难过,只是个意外。”
“你怎么可以让自己受伤,还说是意外,这明明是正面受到内功攻击,如果让我知道是谁让你变成这样子,我一定不会让他好过。”云月咬牙切齿,紧紧回抱着我,我想到了百里筠,如果他两人碰到一起,会如何?他们两人的武功都很高,这万一要是打起来……不敢想像。
怀中的他有些不安份,说是看我的伤,却故意扇风点火,他的手轻轻抚着伤痕,指腹滑过的地方,似乎带着热量,立刻就让我燃烧起来。
我又一次按住他的手,这一次,我的呼吸变重了,也乱了,“云月,你再摸,可就要负责灭火了。”我的声音暗哑。
他的眼帘垂下,轻咬着下唇,脸上的腓红透露了心思,那一刻我脑中紧绷的线就断了,欺上他的身,随手拨去他的发簪,那一头长发在空中画了个美丽的弧线,披散开来,我将他推倒,吻上他正等待临幸的红唇。“云月,我的云月……”
他放软身体,以敞开的姿势迎接着我,彼此感受着相贴的温暖,倾听着对方有力的脉动,我们心灵相通,此时的水乳茭融正如他额上越来越艳丽的兰花,如何能浅尝?他的接纳让我的空虚变得盈满,他的体贴让我感动,不知他有没有感到我的异常,可是我不愿破坏与他建立的信任甚至是爱恋。
云月,如一朵幽兰,我深深地被他迷住了。这一晚,他说起了族中的传说,他相信那个传说,而我是他的第一个爱人,以后将永远随我,他本是要继续司祭之职的人,却因为我的出现,两人的合体,他就失去了资格,而且他们族人,男子都必须是忠贞的,他说庆幸遇到了我,否则他宁愿孤独一生,永献族司之职。不过,他说扮成女人的事情,还得等找到他哥哥再跟我说。
“凛,我可以不必回去了。”
“啊?”
“……”他揪着我的发,靠在我的身上,轻咬我的胸前红樱表示他的不满。
“真是惹人的月儿,你还想要的话,可要自己动了,为夫无能为力了。”当他的美目瞪着我,我投降了,“好云月,我知道你说不必回去,你摆脱了那个四少的身份了。”
“不,我还是少主,但是我杀了大姐,所以,逃了出来。”
“原来是这样,你那个大姐本就不是个好东西,早死了也许很多人会感谢你。如果回不去,就跟在我身边,我也好照顾你。”
“也不在到时谁照顾谁。”他撇着嘴,反驳我的话,但却甜蜜地搂着我,吻上我的唇,那是月美人给我的奖励。
于是,那晚在缠绵中,我们决定了他在我身边的身份,平常他就扮成我的亲兵,夜晚么,大家心照不宣哦。但要通过我身边几个人的监控,这倒有些难。他在队伍里挑了一个平常不醒目的人假扮,我就以要保护为由,将他调了过来,一切进行得挺顺利的。
话分两头,那日尚郦悯在屋外听到的,正是郜凛与云月两人忘情时的喘息和呻吟声,其他的倒也没听到,想尚郦悯这么个心细之人,在关键时刻一听到他要找的人正在跟别人行鱼水之欢,立即就跑掉了,当然,屋内的云月并不介意被人听到暧昧的声响,他反倒在有人来时,故意弄了更大的动静,他并不是今天才到,起先,郜凛身边的保护太周全,他先是观察了一天才溜了进来,像这次来找郜凛的三皇子,亦是被他列在黑名单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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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到明天才到穹国皇城仓都,而在昨天,硫国使团早已提前赶到仓都了。
在近仓都的这一带,都是丘陵地貌,山虽不高,却四处绿意,风景秀丽,穹国有一条闻名的夕江,横穿三州,是河运中枢,我们走过三大州城并没有在夕江停留过,而这一次,是第一次站在夕江边,我们正在等着著名的夕江落日景,夕江名字的由来,便是因它美丽的落日震景。
刚到江边,便听到飘来的乐声,朝声音方向望去,原来是来自江上一艘豪华大船。
“那是铃雨楼的船。”
第一百章 美人榜
夕江上除了商船、官船之外,最常见的是什么,那肯定是花船了,铃雨楼便是仓都闻名的花楼,花船则是它的一个特色。
在夕江上可以称得上富丽的两艘大船全属于铃雨楼,在穹国,一般的商船和官船装修建造都得按级别来,等级制度很明确也是相当严格,连皇族造的船,也得按规格,大家可以庄严,唯独华丽,不行。也不知这铃雨楼是怎么得了圣旨,他们却可以拥有这个国家最高级别的造船资格。
铃雨楼的花船,是夕江一景,多少人闻名前来,只愿能上船,就算没有风花雪月也甘心。铃雨楼有雅楼之称,也就是它并不是纯粹做皮肉生意,它的经营超越了妓院的概念,分艺楼和凤楼,前者满足了各阶层人士的附庸风雅,后者满足了顾客的酒醉灯迷。
“沈相之前是去凤楼还是艺楼?”
“艺楼。”沈崇重难得老脸一红,压低了声音。
“那,我们现在能上船吗?”我指着渐近我们的大船,问他,没多停留在之前的那个问题。
“太上皇,那是凤楼的。”
“凤楼也挺好的,不是说凤楼的女子也是从艺楼来的?”我不以为然,反正我不喜女色,只是对它好奇,想上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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