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适合玉米播种的季节是夏天,但夏天播种的话,就要耽误一季,所以金锋和魏无涯就赶着春播的尾巴,种了一季春茬,现在刚刚进入成熟期。
和长在地下的土豆相比,玉米看起来就威风多了,成熟之前就好像一片甘蔗林,翠绿茂盛,现在到了成熟期,玉米叶就变成了墨绿色,硕大的玉米棒长在粗壮的杆子上,看起来格外喜人。
比起外形来说,更威风的是玉米的名字,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像玉一样的米,听起来就厉害。
九公主第一次听说玉米的时候,还好奇问金锋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当时就把金锋问住了,虽然从小就说玉米,但他还真不知道玉米为什么叫玉米,于是又推到了所谓的高人头上,说高人就是这么称呼的。
收割玉米这天,金锋又是全家齐上阵,四小只兴奋的在地里来回乱跑,金锋喊都喊不住,没多大一会儿,四小只的脸都被玉米叶子划出一道道红印,总算老实了。
“姐夫,玉米好吃吗?”
小娥捧着一个玉米棒,咽了口口水。
“也就那样吧,我觉得没有土豆好吃。”金锋随口回答。
前世金锋出生的时候,生产力已经发展起来了,至少不会饿肚子了,玉米也离开了主食的行列,主要用来制作饲料和味精之类的衍生品。反而是后来上了大学,为了摄入一些粗粮,才重新吃起了玉米。
只不过那时候吃的玉米是经过特别培育的糯玉米,口感更好,现在这种玉米,尽管金锋还没吃,光看看就知道是真正的粗粮。
“当家的,玉米应该怎么吃?”关晓柔也跟着问道。
“可以烤着吃,也能磨成粉煮粥。”金锋回答。
挖土豆的时候要小心翼翼,掰玉米就不用那么小心了,府兵一人提一个布袋,只用了半天就把几十亩玉米掰完了,然后在金锋的指示下送到空地上。
“这个不用称重吗?”九公主问道。
“玉米的称重只称玉米粒就行了,现在都带着皮还没有晾晒,称重也没什么意义,等晾干之后,把玉米粒剥下来再称吧。”
金锋从玉米堆中挑了半筐比较嫩的:“回去吧,今天晚上给大家烤玉米尝尝。”
小娥一听,高兴的差点跳起来,不过随即眉头又皱到一起:“姐夫,这些不是种子吗?这一筐玉米能种不少地呢,要不然咱们到秋天再吃吧?”
小娥可是出了名的馋嘴猫,现在竟然能提出等到秋天再尝玉米,着实让金锋有些意外,也有些欣慰。
“这些是还没长熟的,就算晒干估计也发不了芽,”金锋解释道:“几十亩呢,做种子也不差这一点,大家尝个鲜吧。”
于是当天晚上,魏无涯和铁世鑫小玉几人又跑到金锋家蹭饭。
玉米没有土豆那么多花样,金锋只是让润娘把玉米放在火堆中烤熟,然后用玉米炖了个汤,又剥了一些玉米粒炒了个椒盐玉米粒。
这些玉米的品种比较原始,皮很厚很粗,嚼起来有点扎嘴,远没有土豆那么细腻,小娥啃了一根烤玉米,就对玉米失去了兴趣:“名字叫的好听,吃起来比土豆差远了。”
其他人虽然没说,但是多少也有些失望。
金锋把众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笑着说道:“玉米的确不是很好吃,但是玉米种植和管理都很方便,产量也高,推广起来会比土豆和占城稻更加容易。”
“玉米种起来的确简单,挖个坑把玉米粒扔进去,然后再埋上土就行了,种上后也不需要费太多心思去管理。”魏无涯说道:“对于大康百姓来说,现在能有一口吃得填饱肚子比什么都强,口感是吃饱之后追求的事情。”
“玉米的确适合大面积推广。”九公主也跟着点头:“按照夫君所言,一亩地只要五到十斤种子,那么最多两三年,玉米就能在整个川蜀遍地开花,五年后就能传遍整个大康!”
“说到这个,培训班那边的扩展进行的怎么样了?”金锋看向小玉。
想要把玉米土豆推广到整个大康的前提就是平定中原和江南,而平定中原和江南的前提,就是有充足的工作人员去主持打土豪分田地的工作,维持最基本的稳定。
第一届打土豪分田地培训班学员已经奔赴中原各地,第二届也马上要完成培训了,积累了两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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