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你不是答应了我,要给我写几幅字吗?忘了?还是转脸就不认账了?”
“啊? 啊? 是有这么回事? 我当然不可能忘了? 更不可能不认账,这不是你脚疼吗? 人也累的很? 所以我觉得你还是先休息? 写字的事不急? 我人又不可能跑了? 等写好了我让丫鬟给你送过去!”苏程笑道。
“可我有点迫不及待啊,你就不能满足一下我吗?我都陪你逛了一天哎!”金胜曼娇嗔道。
你确定是你陪我逛街? 而不是我陪你逛街?苏程微微点头道:“哦,好吧!”
苏程只好搀着她变幻方向,往自己的院子缓缓走去。
是的? 缓缓走去,走的很慢? 无论是他提着金胜曼还是抱着金胜曼还是背着金胜曼还是扛着金胜曼,这会儿也早到了。
但是金胜曼却走的很慢,一方面是因为她的脚确实有点疼,另一方面是因为她现在很享受。
终于了来到了苏程的院子,金胜曼对这里很熟,甚至比苏程还要熟,虽然住进这座府里之后就有热心的高句丽大族体贴的送来了丫鬟,但是苏程院子里事,金胜曼依然十分上心,甚至亲自上手。
虽然脚疼,但是进了房间之后,金胜曼还是亲自上去玉手研墨。
连个侍女连忙铺开宣纸,苏程提笔之后却有些迟疑道:“写什么?”
金胜曼笑道:“我最喜欢明月几时有这首长短句!”
以前她就极喜欢这首长短句,这首长短句不只辞藻华丽,十分大气,而且充满了浪漫。
尤其是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之前她就很喜欢,而现在更是体验深刻。
苏东坡的这首水调歌头那当然是名震千古的大作,苏程经常写,因为长乐公主也极为喜欢。
所以苏程立即挥毫泼墨,笔力雄劲,真如金戈铁马,又兼有柔情。
金胜曼完全都沉浸在了这幅字里,喃喃道:“太美了!真是太美了!也只有你的字才能配的上这首诗!”
之前金胜曼就看过这首诗,是出自他们新罗的书法大家之笔,当时她十分的赞赏,觉得字好诗也好。
如今见到了苏程亲自提笔写的这首诗,她才恍然发觉,之前她收藏的那幅字根本就是垃圾,回去就可以扔掉了。
怪不得苏程说那张信纸不值得收藏,原来苏程真的没认真写。
“怎么样?还算不错吧?”苏程笑道,这幅字虽然不算写的最好的,但是也算是上乘之作了。
要说写的最好的那幅,当然还是他在余杭写的那幅,那幅字才是真正的有感而发,感情真挚。
还算不错?岂止是不错?金胜曼此刻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喃喃道:“我要我要,我还要!”
苏程有些无语的看了一眼金胜曼,你不知道男人最怕这句话吗?
苏程只能再次提笔挥毫泼墨。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连写了几幅之后,苏程这才放下了手里的笔,然而金胜曼却有些意犹未尽,她现在突然好想把苏程关到小黑屋里,然后逼着他不停的写,不停的写,一刻都不许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