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和泥土混杂着青草的路,一直往山上走,一路欣赏着山中的景色,不像是来找野味的,倒像是春游来的。
特别是安紫燕,起先古秀云还担心她走不惯这崎岖不平的山路,现在才发现,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这大小姐简直就像是山里的兔子,一蹦一跳的,就抢了她开路的工作,在前边笑闹着招呼她快些跟上。
因为昨日打了雷下了雨,山上的石头上,都长出了不少的地衣,古秀云记得,小时候管这个叫做,雷公菌,也有叫天仙菜,地木耳的,是一种难得的美味,更是具有清热,益气,瞑目等功效,还能治疗烧烫伤,虽只是市井传言,未经证实,但古秀云却也从前世的一些史料中见过。
雷公菌其实并不难找,在一些潮湿的石块或者是地上,都能找到,干燥的时候卷缩成一团,呈现褐色,但是浸湿了之后却犹如木耳那般展开,呈蓝绿色,而且非常的娇嫩,稍一用力,就会捏碎。
因为有安紫燕一起,古秀云便不可能就一人上山,身后还跟了秋霜和冬雪,以及安紫燕的两个丫鬟,月儿和杏儿,六个人齐上阵,再加上雷公菌每次长出来,都是一大片,所以很快众人就找到了大半竹篮子,足够她们吃一顿的了。
而这个过程中,古秀云她们还找到了一丛野竹,从里面找到不少野生的小春笋。
这些春笋跟家里种植的笋子大不相同,大的也不过大拇指粗细,小的甚至跟牙签差不多,长出来的竹子,也不会太大,但是,这也是难得的一样美味,古秀云爱这些野笋,胜过爱家笋,因为,用这些小野笋制作的酸脆笋,那是异常的可口。
这两样野味虽然算不得随处可见,却也不在少数,让安紫燕这个从来未尝试过寻找野味的千金小姐,好好的过了一把瘾。
古秀云这次毕竟是带了安紫燕来的,自然不会在山上多做逗留,找到差不多的竹笋和雷公菌之后,便开始寻找今日的第三个目标,香椿芽。
初春,是吃香椿芽的好时候,这座山上的香椿虽然不多,却也不是没有的,古秀云就很清楚哪里有香椿树,所以,倒也不难找。
“云姐姐,你们来了。”
张平安在几人才到山脚的时候,便看到了他们,只是山路蜿蜒曲折,直到这时,他才与几人汇合,此时张平安的手中,也捧着着一大把的野竹笋,显然是从山上拔出来的。
“安儿,你怎么在这儿?今日私塾不上课吗?”
古秀云看到张平安,先是一愣,随即皱眉道。
“这几日春耕,私塾放了三日的沐休假.....”
张平安有些不太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既然私塾放假,那你便在家好生休息休息,怎的还到这山里来?”
古秀云昨日就听说张平安他们放假了,却也没想到会在山上遇到,不过,自从家里买了牛羊,一直都是张老伯在照料,会在这里遇到,倒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