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娜一条人命,青春损失费,感情赔偿金,起码两家也得给拿出1000万来。
陆爸好歹还有点理智:“可是俺们已经签字画押说把陆娜给他们了,跟俺们么有关系啦。”
“咳!那都不算事,你们签字是送闺女给他们,可没说随便让他们给弄死吧。”
对呀,要说还是读过书的人聪明!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被金钱迷花了眼的几个人没有想到的是,眼看着开庭在即,他们被人全部砍断了一条腿,割去舌头后又一把火烧掉他们租住的房子。
江洪泽知道修恒的狠毒,他只是错误估计了修家目前的形势。如果修家还有个副市长的话,他们很可能敲诈成功。
但是现在,修家这块肥肉恨不得谁都来咬上一口,居然连自己从前的狗腿子都敢打自己的主意了,修恒脑子里面那根叫做“理智”的弦瞬间绷断,直恨不得亲手弄死这几个人。
事实上他还真的参与了,江洪泽的腿就是他亲手砍断的。
他本来是想把所有人一把火全都烧死,可是总觉得死已经不足以熄灭自己胸中的怒火,要让他们受尽折磨的活着才最痛快!
修恒甚至还好心的把陆娜送了回来。
你们不是心疼你们的女儿吗?还给你们了。
陆家人绝对是贪财的,可是也是绝对要命的,修恒这雷霆一怒让他们彻底吓破了胆,匆匆撤了诉,还要赔偿因为火灾引起的左邻右舍的损失。
再去掉一家三口治病的钱,什么?应该是四口?凭什么要带上江洪泽那个瘪犊子?不是他挑唆着告状,我们能这样?
反正最后陆家拿着剩下的50多万狼狈躲回老家去了,一家三口暗自庆幸,亏得当初没卖掉老家的房子。
落日余晖下,农家小院里,惊魂稍定的陆家人用还不太熟练的义肢边走边比划着。
如果不贪心就好了。
曾经他们也算千万富豪来着。
曾经他们也有一个健全的体魄。
曾经他们还有个女儿,虽然不太孝顺,但是也总给家里汇钱。
那个时候他们没有钱,可是他们有好的身体,只要好好努力赚钱,一家子心合一处,攒够给儿子娶媳妇的钱还不容易?甚至自己赚个50万也不算做白日梦啊!
可现在,一门子仨哑巴,三个人还都断了一条腿,这条件50万都给人家,也未必能说得上媳妇。
如果不贪心就好了。
江洪泽躺在冰冷的泥地上,心中满是悔恨。
他知道回了故乡,起码父母还能让他衣食无忧,可是这样的他,有何脸面回去?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渐渐偏离自己原来的轨道?当初被保送大学,江洪泽是踌躇满志的,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全家的命运。
大一的时候他是全校最勤奋的学生。
然后他发现,无论他怎么努力,那些人的目光追随的都是那些富二代官二代,后来他认识了修恒。
再后来,S市百货业另一位巨子宋总找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