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们兄妹三人,都要去销魂城啊?”夏洛问道。
按照银鹿侯爵那老狐狸的想法,不应该是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吗?
亚德摊了摊手,“大哥代表父亲参加国王陛下的丰收庆典,也是作为银鹿家的继承人开拓自己的人脉。我是跟你一起去开拓市场。至于丹妮丝,她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要不是你总是这么冷淡,她也不需要去销魂城走这一趟了。”
“话又说回来了……”
亚德凑过来小声地说道:“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的实属平常,我的这个妹妹在这方面是很大度的。你真的不考虑考虑了?”
话音刚落,亚德就感觉到浑身一凉,整个人僵硬着,不由自主的转过头,看着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自己身后的爱丽丝。
他尴尬的笑着:“呦,亲爱的爱丽丝,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都没有看到你。我刚才正和夏洛开玩笑呢!”
但是爱丽丝狭促的笑着,脚下的阴影连着亚德的影子,正在不停的抖动,然后亚德就不由自主的动了起来!
“喂喂!爱丽丝,你听我解释啊!我有话要说……”
爱丽丝:我也是很大度的!真的!
亚德开始高举双手,像个大猩猩一样当着众人的面跳起舞来……
他的护卫骑士喀斯特面对这种情况自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
所以他尴尬的扭过了头,装作没看见这一幕。
说起来,亚德还真是没记性啊!当初他第一次见到提莫的时候,就拿提莫的身高开玩笑。毕竟他很少见到比自己还矮的智慧生物。
结果当天晚上在大号的时候,厕所炸了!简直是找屎!
这次又被神出鬼没的爱丽丝逮到,教唆夏洛“学坏”。被迫扮演大猩猩跳舞……
不过他其实还挺珍惜这样的感觉的。
他因为身份和长相的问题,从来没有过什么朋友。但是夏洛他们却能和他平等相待。这可是他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
嗯,就是抖M!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队伍出发了,处于前列的银鹿骑士前面开路。
在部队中,可以简单分为步兵、骑兵和骑士三种。
步兵里可以细分为弓箭手、长矛兵等等,都是屌丝。
而骑兵就高级不少了!他们是装备精良的高级屌丝!
只有骑士,那是高富帅!首先骑士都是贵族,虽然说大多数的骑士都是没有自己的封地,只是给高级贵族做事的打工仔。但是那毕竟还是骑士。
就好像是堂吉诃德老爷,人家有马有甲,还有桑丘作为扈从。外出游历也不担心没钱吃饭。
就算是队伍中这些给银鹿侯爵打工的骑士,那也是家有恒产的金领阶级。
一旦立下功勋或者东主觉得劳苦功高应该表示表示,那就有可能被赏识,封给一个村庄或者几个种植庄园之类的。
到时候也能创立自己的家族,给子孙后代留下家产了。
不过骑士中也有混得不好的,他们被称为流浪骑士。别名流氓骑士。
他们通常是没有固定东主,到处游走找机会的“浪人”。一般听说了哪里有战争就往哪里跑,逮到机会就极力地推销自己。吹嘘一些“光辉伟绩”博取名望。
为了维持生计,维护自己的战马、武器铠甲,养活自己的随从,他们有的时候甚至会拦路抢劫勒索,或者是勾搭的一些有钱的贵族妇女。
但是就算是这样的流浪骑士,也不是想当就能当的。首先你的实力得达到白银阶,通常也得有点家产置办行头,最后得有机会被册封。
这样就成为了一个有名无实的骑士了。半只脚踏入了贵族的行列……要知道阶层无处不在。
销魂城坐落在凯尔特城的东北方向。当初不苟言笑的奥利弗四世迁都的时候,就是用的“王室御守国门”的理由。
销魂城北方86公里外,就是挪拿威抵御北方敌寇的最后,也是唯一的屏障霜牙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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