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天皇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再次看向桌案上那份天凤朝的停战协定草案时,仍然禁不住心底一阵阵气往上撞。
在此之前,日本政府向天凤朝申请停战的时候,也透露出一些自己比较认可的停战条件。
众所周知,日本人一向比较小家子气的,思想相对比较极端,考虑自身问题什么的有时候很是中二,他们主动提出的讲和条件自然没有什么诚意可言,事实上那时候,日本政府也根本不是真心求和,只是一下子被打懵了,想喊个暂停喘口气。
尤其是之前中日双方在战争前就互K,把对方的大使馆都给爆了,到这时候连个传递公文的地方都没有,这份求和的公文还是用电报发给天凤朝内阁的。
真是耻辱啊!
可是更耻辱的是天凤朝让英国领事透露过来的这份停战协定草案。
天凤朝在这份停战协定草案上提出的和平条件是:
第一、日本承认战败,无条件向天凤朝政府投降。公开承认侵略中国和不宣而战的事实,公开向中国道歉,并对此次战争中名靡难的中国军人英灵致歉!
第二、交出此次对中国侵略战争的主战分子,包括日本军令部长伊集院五郎、陆军大臣木越安纲、海军大臣斋藤实……在内的一干战犯,由天凤朝政府公开审判!
第三、交出之前在天凤朝京城刺杀中国重臣的日本‘黑龙会’相干人犯及幕后主使,以及屠杀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相干人犯及幕后主使。相干人犯全部由天凤朝方面主持审讯、逮捕、公开审判、处决,日本政府方面只负责协助,不得插手、阻碍。
第三、日本军队退出朝鲜,由原本的宗主国中国负责扶持和督促朝鲜政府,直到其公选出合法、完善的民_主政府,走上独立、民_主的道路。
第四、四本割让九州岛、对马岛、五岛列岛、小笠原群岛、佐渡岛给中国。
第五、两国自由通商,日本对中国产品征收关税不得高于任何第三国。开放东京、大阪、仙台、名古屋、神户、福冈、广岛、长崎、川崎、横滨十处地方为通商口岸,中国商民可在此自由居住,并享受等同日本国民的待遇,日本军政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
第六、天凤朝租借日本北海道和千岛群岛,设立租界,日本国民不得允许不得入内,中国公民如在日本租界内有犯罪行为,应根据中国法律审理,由中国法官审理,日本无权审判。
第七、天凤朝在日本冲绳、厚木、佐世保、横田、三泽、嘉手纳六处地方设立中国驻日本军事基地,让中国海军长期驻军。此基地视为天凤朝的合法领土,日本政府有义务为基地提供充足的物资和电力等供应,维护基地不受其它人员骚扰,但无权干涉基地的运作。
第八、日本政府赔偿天凤朝军费五千万两黄金,作为战争赔款。
第九、日本作为战争侵略国家,今后要立法限制一切对外国军活动,只拥有正常的国土防御权。日本军队今后的陆军不得超过十五万人,海军不得拥有超过两万吨的舰只,且总吨位不得超过二十万吨。
此外还有一条补充,日本要在法律中规定,严禁一切对中国方面的侮辱性称呼,比如‘支_那’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日本国民,视为违法,要受到相应惩罚。如果被任何中国公民看到,有权应用中国法律法规对该人进行惩罚,日本政府不得干涉。
一共大九条,加一条补充协议,叶云飞写这个的时候不知道日本方面想法_会怎么样,反正看到他这份停战协议的所有人员,都觉得一股不平等的气息扑面而来。
有人偷偷摸摸在背后议论,称这份停战协议是‘灭日十条’。
叶云飞知道这种言论后,也并未去制止什么,只是叹了口气:或许,后世那些见过《中日马关条约》,《民四条约》,《北京专条》,《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中日通商行船条约》……的人,应该会有不同的观感吧?
这份停战协议送到日本,不说明治天皇,军令部长伊集院五郎、陆军大臣木越安纲、海军大臣斋藤实三个巨头的脸就先绿了----他们居然被定成了侵略战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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