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风的话是说得很正确的,因为人在沙漠之中只有找到了绿洲才会看到水,才知道有水,可是骆驼就不同了!骆驼停在一处地方,这地方看起来和别的地方一样,可是呢?
骆驼的蹄刨着,就能刨出一个坑来,没有什么特别啊?是没什么特别!可特别之处就在于,这一个坑在二到四个小时之后,就会被十分缓慢渗出来的水所填满,而且水是十分清甜的,不会是咸苦的。
当然人在长久干渴的情况下,只要有水喝,哪理你是甘甜,还是咸苦呢?所以嘛,骆驼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骆驼,而不是要车子的原因了,骆驼真的是太重要太重要了!远比车子要好用得多了。
如今还有七匹骆驼,虽然不是说七匹骆驼就一定能走出生天,可起码还是能发挥出应有的原因的。
曹郁森只觉得身体是一阵阵火辣辣的痛!为什么!他一看,就明白了!原来自己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了一条条一缕缕的布条,赤裸处的肌肤又红又肿的,这都是刚才沙尘暴所造成的杰作。
曹郁森是哭笑不得了,他再一看,可不止他这样啊,他的同伴们也是同样的,也有这样的结果!看来大家都是身上的衣裳破烂不堪了!
想想也是啊,经历了这么大的风尘暴又怎么能不是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的呢?
所以嘛,你笑不了我,我也笑不了,大家只能是互相地解嘲一笑,这算是苦中作乐吧!
可是在这个时候有声响!“吱吱!”“吱!”老鼠!是沙鼠!还有沙鼠是活着的!想想也是啊,连人都能活着,沙鼠能活着,那是正常的事。
毕竟有这么多的沙鼠,加上它们又是采取了牺牲的精神,以少数沙鼠的牺牲,从而是换得了其它沙鼠的生存。
现在沙鼠能逃此大难了,它们就是快速地奔走了,它们这是要去找可以生存的地方,比如说,洞啊,水啊,能吃的东西啊。这对它们来说是最重要的,它们一定要再次繁荣本族。
沙鼠是没有多大的威胁,而曹郁森等人却是忘记了要捕获沙鼠的,因为没有食物,沙鼠就是最好的食物了,你要是放沙鼠而走,那是一件多么错误的事。
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捉住沙鼠,从而是充当食物!只是突遭大难,一时之间,脑子是不灵光的,没有想到这一点,等到你回过神来,想到,沙鼠早就是逃了,又怎么会让你捉呢?
倒是周风比谁都要机灵,他是捉沙鼠了,沙鼠本来就是跑得快的,你捉是吗?你又能捉到几只?周风是捉到三只了,可三只你自己吃都不够。
曹郁森和张秋池、胖子见状,反应过来了,他们也捉沙鼠,胖子是没有收获,曹郁森和张秋池是各获一只,这么一来是捉到了五只。
周风一见,又是看看大家,这么多人,才五只啊,怎么够分啊?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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