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晨晨的及时提醒啊,在我看到地上自己所叶的东西时,我吓得手脚俱软,差一点儿就要瘫软在地上了。
在我呕吐的一滩杂物上,居然滋生出了一层细密的青草。
这是什么节奏啊,就因为面对美艳女鬼一时心神恍惚了一下,就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如果在迟一步,恐怕我就会彻底变成这些异草的营养物了。
还没等我从惊悸中醒过神儿来,远跌在三米开外的那个女鬼,一眼看到我呕吐在地上的东西,她迅速从地上爬起来,飞也似的窜了过来。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女鬼居然如获至宝地捧起我吐下的东西,塞进嘴里,咕噜一下子吞咽了下去。
看到她这样子,我恶心得要死,同时,我突然明白怎么一回事。
这女鬼蛊惑我,想将我变成草人,到时她可以将那些草全吃下去,以此来获得我的元灵。
刚才我吐出的那些青草芽,就含了我的元灵。
看来这女鬼为了获得我身上的东西,真是无所不用其及啊。
狂汗,我的元灵是那么好得的吗?
想到有几次这女鬼让我差一点儿送了性命,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抽出我的封灵镜,正要往她头顶上砸去,忽听得不远处传来一声断喝:“住手!”
我和晨晨循声望,从一丈多远的地方,飘飘忽忽地赶来了一个人。
那人长得个高不到三尺,一身的婴儿肥,而脖子却显得特别细长,上面顶了一个硕大的脑袋,五官几乎是挤在脸上中间的某一个部位,我真害怕这五官会不会为争夺地盘,在他那一张脸上打起来。
他的脑袋如同一个大南瓜,中间头顶中心凹了下来,形成一个大坑,天要下雨,那里正是聚积雨水的好地方。两边的脸却是向外夸张的澎涨着。
这哪像一个人的脸啊,这整个人要在大街上晃荡着,肯定会引得一大帮人心脏病复发,吓得胆小的人哭爹喊娘,四窜逃散。
“苟蛋——”女鬼一眼看到那个男人,声嘶力竭地尖叫了起来。
听到女鬼的叫声,我突然想起来了,在晨晨家里时,我就听她说过,她的老公叫苟蛋。
看那男人的脑袋,的确长得像一对粘贴在一块的狗蛋。
不过真正的狗蛋没这么大了。
想不到,这鬼宗终于露面了啊。
看到这个鬼宗长得一副白痴弱智的模样,我不禁心里一阵悲催,就是这么一个丑八怪,居然冒充我阴阳,进入了叶家,没有被一个人给认出来。
泥马的,你不能长得帅一点,也不至于辱没了哥们的高大形象啊!
“小桃红!”狗蛋望着女鬼心疼的回应了一声。
——原来这女鬼的名字叫小桃红。
不过,那鬼宗并没有敢靠近我们的面前。
我如同武松打虎一般,正用一只脚踏在女鬼的后背上,一手揪住了她的长发,另一只手高高的举着封灵镜。
只要鬼宗敢轻举妄动,我就可以一镜子拍得他老婆魂飞魄散,让她再也不能进入轮回之道了。
就在这当口,只得晨晨在旁边一声叹息道:“果然是夫妻情深啊!”
“怎么了,晨晨?”听到晨晨大发感慨,我不由得一怔,轻声问道。
晨晨叹道:“这鬼宗狗蛋的身上只有半盏本命灯,想来是他分了半盏给了小桃红,也难得有这样一个痴情的人了!”
听了她的话,我下意识的向狗蛋看了看,可惜,我是看不到本命灯的。
这时那狗蛋(姑且就叫他狗蛋吧)瞪着一双怪眼冲我吼道:“泥马的,一个大男人冲一个女人耍威风,这算什么能耐?有本事和我单挑独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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