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看不上眼。
可现在不同,血月魔教控制了乱剑大王国,魔教祭炼阴风血索,炼制“疯魔血丹”,“赤练血丹”等魔丹,需要大量鲜血。
总不能拿乱剑王国的剑师开刀,这里是魔教大本营,根据地,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加入魔教,成为魔教徒。
因此,屠杀别国民众,也就成了必然。
天黑时分,林霄来到了乱剑王国的疆域。
这是乱剑王国的边陲郡城沧化城,犹如如今乱剑王国势头正猛,因此城门大开,根本没有什么戒备。
毕竟是边防重镇,里面营帐林立,许多士兵站岗放哨。
趁着夜色,林霄将辟邪妖羊收入须弥戒指,毕竟骑着个羊,行动不便,
林霄收敛气息,悄无声息的潜入,来到城主所在的中军,也就是城主府第。
里面灯火通明,城主还有许多军士,正在府邸内饮酒狂欢,高谈阔论。
“哈哈,我乱剑大王国,真是鸿运当头,不久前一举击溃铁剑大王国主力部队,现在正在全力围剿残余分子。
太厉害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开疆拓土,晋级帝国。”
“是啊,骷髅大王圣明,自从加入血月圣教后,我国实力大大增强,其余那些小王国,也即将被屠戮殆尽,彻底臣服,
以后,赤练血丹的产量,会大大提升,我们再也不用担心没有新鲜的人血饮用了,哈哈。”
“不用忌讳,什么圣教,我们就是血月魔教,魔又如何?当年魔教几乎一统大陆,却被几大门派联合,用最卑鄙的手段暗算。
他们比魔要邪恶。
我们就是魔教,就要杀人练胆,喝血升级,哪里有魔教,哪里血腥杀戮,我们要用敌人的鲜血,作为魔教崛起的绊脚石。”
“对对,前几天,司马龙率领一群魔教兄弟,从我沧化城出去,屠杀残剑王国。
那残剑王国的一群猪猡,现在已经成为剑下亡魂了,不过这些人的鲜血,味道还真不错。
来来,这是两天前司马龙派人运回的鲜血,一半运回王宫,一半被我留下,来,连同美酒一起喝下。
魔教弟兄们,干干干!”
城主宫代沫,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举起通红的酒杯,邀请大家一起喝血酒。
“还别说,自从修炼魔功来,腰不酸,腿不疼了,一口气杀五千人,不费劲。
一粒赤练血丹,顶过去五十粒四品灵丹。
新鲜的人血,真是多多益善,残剑王国的贱民,杀的越多越好。
干干干!”
“哈哈,残剑王国实力不怎么样,人口不少,够杀一阵子了,听说前一阵子,一个十四岁的小娃娃当上了国王。
真是无人可用,悲哀,现在那小娃娃,恐怕已经被杀了,不知道他的鲜血,在没在这里。
干干干!”
下面众多魔教教徒,眉心隐隐泛着血光,兴高采烈的说道。
说完举杯,准备畅饮血酒。
“干你祖宗!”
林霄暴怒,一闪身,闯入府中。
“什么人?胆敢闯入乱剑王国的府邸?”
城主宫代沫大吃一惊,吼道。
以他六星剑君的魂力,居然没有感觉到林霄的存在,实在是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林霄此时一副白森森的骨架,骨架上渗透着嫣红的鲜血,刺鼻的血气杀气用来,犹如骷髅恶鬼一般。
“什么人,是人还是鬼?找死么?”
周围人也纷纷怒吼。
“残剑王国,林霄。”
林霄冷冷说道。
“什么,你就是那个残剑王国国王?那个小娃娃,之前杀了我国四大剑君?你怎么会在这里?成为骷髅架子都不死?
你没被司马龙杀死?
不可能,难道你身为国王,听到风声,望风而逃。”
宫代沫眉头一皱,感到不可思议。
不过他根本不惧,他作为郡城城主,六星剑君,实力比司马龙弱不了多少,但旁边还有三名剑君高手。
大剑师级别的,三百多人,
剑师级别的,四千多人。
就算普通士兵,也都是三星以上剑者级别,足有两万多人。
在血月魔教的支持下,大量的魔丹普及,许多天赋一般的民众,也开始修炼,加入军队,成为剑者甚至剑师,实在太轻松了。
之前遥不可及的剑师,大剑师,现在几粒魔丹就可以解决,这样的诱惑有几分能够拒绝?
怪不得绝大部分乱剑王国剑修,都已经加入魔教,剩余不肯加入的,也被迫害致死。
单单这个城市,就是一股强大的实力,就算单挑出去,进攻任何一个小王国,都有七成以上胜算。
“司马龙?四大剑君?”
林霄冷笑一声,
“不是四大剑君,而是十九个剑君。司马龙,连同那些人渣,全被我宰了,一个不留。
现在这城中,大概三万多军队。
你们不会见到明天的太阳。”
“什么?你一个人来,要杀我们三万多人?
威胁我们见不到明天早晨的太阳,这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笑话。”
宫代沫仰天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