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慰好肖莎莎,同时陪她吃了一个饭,稍微逛逛街,等到她心情好了不少的时候,叶凡才将她送回学校,同时告诉她,如果她不珍惜自己,那么自己就去折腾肖重,你不是在乎他吗?自己还在乎你呢,如果你让你舒服,我就不让他舒服。
肖莎莎知道叶凡这是在关心自己,就点了点头,她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
看着叶凡消失在门口,她从另外一个门进去了,她害怕,害怕遇到另外一个人,叶凡的真正的女朋友王小红。
王小红虽然自从开学了之后和叶凡就没怎么见面,可是内心还是很期待的,特别是这么漂亮的女生被选成了学校里的开幕典礼的演出人员的时候,她就更加想叶凡了,可是她去找方月月,却被告之,最近叶凡几乎忙的要命,所以她不打算去打扰叶凡了。
可是情人之间有很多种思念,于是她学会了写日记,而且是每天都写。可能是因为如此,她的心态反而平和了不少。
而方月月现在已经是叶凡的女人了,做事什么的有点大姐姐的派头,她知道自己以后要如何做才好,所以更加的努力,有的时候很多老师都觉得她学习用功的过分了,可是这个女孩子还是很执着,虽然人瘦了不少,却更多了几分知性美,长发一直都是随意地打理着,她似乎从来都不注意自己的头发的模样。
叶凡当然不知道这些,他此时正沿着一条小巷子回学校。
这条巷子不宽,也就三四米的样子,两边的墙壁有水泥的,有泥土的,有篱笆的。反正是什么样的都有,这里以前算是个破烂的地方,可是自从县中从县城的中央搬到了北面之后。这里的土地就开始变得值钱了,特别是靠近学校附近的房子。虽然已经被学校规定不许靠近学校,但是也无法遮盖住它满身的铜臭味,据说有不少人家的房子都开始发卖了,这里卖了,找个好地方重新盖或者买不是好事吗?这些人就是棒槌,至于到底谁是棒槌,谁知道呢?
叶凡以前放学回家的时候最喜欢走这条路,因为安静。因为人少,也因为这里总是会让他想起过去的一些事。
他还记得当初自己在高一的时候接到一封信,那封信里主要讲的内容就是关于一个女孩子刘源的,她当初是喜欢自己的,这一点叶凡是知道的,只是当时被她的火爆脾气给吓着了,所以就拒绝了,可是没有想到,她竟然会给自己写信,具体内容她都忘了。只是还记得她当时的那份殷勤,这种感觉,他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每一个男人都有一个红颜知己,叶凡的多了点,有两个,一个是刘源,一个就是肖欣欣,只是后来两人都嫁人了,叶凡也只能祝福她们幸福快乐,虽然她们其实并不快乐。
沿着这条巷子,他一直走着。朝学校方向,刚出巷口的时候就看到一排黄色和白色配合的运动装。这个是让叶凡很喜欢和嫉妒的一种校服。因为当时县中的校服为了保证严肃还是其他的,有个外号。叫做猪皮,这种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称呼,因为真的非常的难看,反正叶凡是不喜欢,就在校庆的时候穿过半天,然后就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反正,他是打死不穿的,至于花的钱,就当是给了乞丐了。
而在县中北面不远的地方,有个据说叫做光电大学的,其实就是个野鸡大学,那里有这个运动员那个播音员的,反正叶凡记得后来那里出现最多的却是一群在酒吧里卖唱或者在工地里的人,不过人家的衣服就是好看,就算是长的不好看,可是瘦高的个子和长长的头发总是有几分少女的青春气息,那个东西叫做舒服哦。
在巷口的南边有一排的摊子,那里有两个好东西,一个就是小说书籍,另外一个就是美食,后来叶凡也算是吃遍了大江南北,才发现那个东西其实味道一般,可是当你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都转变了之后才会发现,只有那个东西才是真的美味哦,因为那里有记忆的味道。
看着那个脏兮兮的男人面前摆了一个大箱子,上面开着口,里面放着不知道是油炸了几天的油脂,颜色反正不是金黄色的,而是棕黄色的,不过如果只是金黄色的话,味道就会变得很难吃的,而那个卖东西的男人则是一个满脸胡渣戴着眼睛的四十多岁的男人,也不知道注意一下卫生,不过这家的生意就是好,就是当时流行的病可能就有麻烦了。
不过叶凡不在乎,因为大家都不在乎,在猪食一样的食堂的映衬下,这里就是地狱,学校里那些被食堂欺压的过分的学生也会出来趟个来回。
而书籍则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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