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沈世明跟各级地方军阀代表开会,讨论如何和平统一全中国的时候,李永吉也没闲着,他正在跟远在美国的李永昌打越洋电话,讨论美国的情况。
李永昌其实现在人还在旧金山,并没有深入美国内陆,也没有见到美国总统林肯以及南方邦联的临时总统戴维斯,什么在德克萨斯买地之类的方案一个也没执行。
之所以李永昌没有继续深入美国内陆,继续滞留在旧金山,并非是因为南北战争爆发的缘故,毕竟这事儿他早有所料,反正他是外国特使,又有军队护卫,去美国东部实际上还要坐船,所以一般不会有事儿。
因此,真正让他滞留的原因,是因为旧金山当地华人的凄惨打动了他,为了保护华人利益,他才留在当地跟旧金山的政府交涉,希望能给华人更好的待遇。
旧金山的华人,在旧金山建立的早期历史上,可以说是充满了悲剧的色彩,旧金山唐人街之所以出名,其实本身就是一种歧视下的产物。
在1846年旧金山市政府正式成立之前,华人就已经在旧金山繁衍生息,而最早到美国创业谋生的第一代华人是广东人。
早在1807年期间,广东籍的商人就已经到达了美国,并将中国的丝绸、陶瓷、海味、烟草等产品带到美国,这标志着华人迈向美洲大陆的第一步。不过那时候的旧金山华人数目很少。根本还算不上是一个族群。
不过,自从1840年以后,中国被列强打开了大门。特别是在1844年签订以后,广东籍的贫民就开始好像“卖猪仔”似的大批量运到没过去,首选地就是旧金山。
再然后,淘金热兴起,旧金山缺乏大量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华人被偷运到旧金山,成为廉价劳动力。到1850年的时候,旧金山的华人早已经突破千人大关。而随着人数的增多,他们与意裔移民、黑人、穷白人、水手一块儿被当时的政府视为“次等公民”,并规定他们只能居住在特定区域内以免“污染”其它地方。
也就是说,在旧金山的中国人受到了其他欧洲移民和加州本地人的歧视。比如加州的法律不允许中国人拥有公民权。不能投票,不能将在金矿采掘到的金石居为己有,不能到唐人街以外的地方居住,不能拥有地产等苛刻条例。
说白了,这些华人都是外来契约工,根本没有被当做美国人看,就是一些没身份的非法劳工而已。
为了生存,他们只好在以格兰特街为中心的小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唐人街的由来。
李永昌到这里的时候。整个唐人街的华人只有三千人左右,大多是从事采掘之类的苦力活,薪水少。待遇差,甚至连个像样的组织也没有,更加没有武器,是一个松散而懦弱的群体。
虽然如此,但华人在旧金山已经是一个比较大的外来族群了。要知道,此时整个上下加利福尼亚州的人口全加起来。也不过才三十八万人,虽然大部分集中在旧金山。但旧金山一带的人口也不过十万出头,所以三千多华人的话,也算一个很大的族群了。
历史上,要等太平洋铁路修建的时候,华工才会大幅度上升,但就现在而言,这里的华人还是少数族裔。
华人在这里的人数少,又没有枪,也没有强力国家做后盾,为这些华人撑腰,所以自然就要受尽白眼,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尽管旧金山的白人军队连警察跟民兵加在一起,也不过两千人出头,但依然能够完胜这些懦弱的华人,更不用说其他白人几乎家家户户有枪了。
然而,李永昌率领访问团的舰队抵达这里之后,情况终于有所改观。
虽然中华帝国此时还没有在世界上显露出自己的爪牙,但李永昌毕竟是一国王爷,而且是代表一个国家来美国访问的特使,身份不一般,再加上李永昌本身还带了许多武装部队,而这些武装部队在初到旧金山的时候,就显露出了非一般的战斗力。
要知道,由于淘金热,此时的旧金山完全是一片混乱之地,到处是地痞流氓,每天都有决斗,每天也都在死人,就连所谓的旧金山市政府,其实也没多大约束力。
在1849到1856年的七年中,仅在旧金山一地就发生上千次的凶杀案,抢劫之类的更是无可计数,尤其是离旧金山金矿较远的洛杉矶,人口不多,却因非常不安全而被人称为“losdiablos”(洛魔鬼城)。
所以说,李永昌就算是外国特使,初来旧金山的时候,也遇到过不少麻烦事儿。
李永昌自己倒罢了,毕竟他是直接住在市长家里的庄园,安全还算有保证,但他的手下却难免会去市面上逛街散心啥的,自然难免遇到抢劫之类的日常行为。
然而,能去逛街散心的,大都是轮值结束的护卫,他们都是正规军出身,而且武器装备也相当好,通常最少都要五个人一起行动,加上提前得到过首肯,所以一旦遇到抢劫的,立刻就还击。
这么几次,特别是心狠手辣的把抢劫者全部当场击毙之后,大家都知道这些从中国来的中国人都是狠角色,所以再也没有人来找他们麻烦了。
之后,李永昌接待了当地华人代表,听到了他们的悲惨遭遇,又跟李永吉用越洋电话进行过讨论后,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帮助这些可怜的华工。
虽然按照加州法律,中国人不能拥有地产。不能享有公民待遇,但那实际上说的是清国人,不是中华帝国的人。
林肯上台后。美国政府早就公开承认了中华帝国的合法性,虽然后来因为美国内战爆发的缘故,没有跟中国签订详细的两国协约,对于两国人民之间的权益问题也没有详细的说法,但同样的,加州的法律也没有关于中华帝国子民在加州地区会享有什么待遇的法律。
也就是说,关于中华帝国的国民在加州土地上的一切权益。都是一个法律空白,是空白。就是可与不可之间,可以钻空子。
旧金山虽说由于淘金热而兴盛了一段日子,不过富的都是少数人,而且旧金山的政府官员也依然穷困。
说白了。旧金山的政府人员,那些市长啊议员啊之类的,其实依旧很穷,跟东部地区完全没法比。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贿赂就是个好手段了。
真金白银,不对,拿一些阿司匹林跟海落因出去,很快就可以把当地的议员跟市长给收买掉,之后的事情就好做了。
因为中美之间还没有详细的国际条约。因此为了方便,李永昌就让自己一名叫李慕华的随员出面,用自己的私人名义。向加州的州政府购买土地。
这个李慕华实际上是一名美国人,李慕华是中文名,他的英文名叫爱德华.约翰。
这家伙只有三十岁左右,原来是在一名商船上的水手长,后来参加了洋枪队,并在中国娶妻生子。还加入了中华帝国的国籍,他现在的身份。是威远号战舰里的华籍美裔大副。
就是说,这个李慕华是个双国籍人士,地道的美国人,由他出面购买土地,就完全没问题。
就这样,以李慕华,或者说爱德华出头,李永昌用价值两万两白银的药品,购买了洛杉矶西部附近,包括比佛利山在内的,后世好莱坞附近的大概三万亩土地,约合20平方公里。
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加州此时本来地价就不贵,除了旧金山附近因为有金矿的缘故略微升值外,离旧金山比较远的洛杉矶就纯粹还是一片荒地了。
此时的洛杉矶,总共人口不到三千人,且治安混乱,除了穷鬼,杀人犯,根本就没人愿意去。
所以说,此时的洛杉矶与其说是市,不如说是个镇,除了市中心那一点点地方,其他都是郊区,而包括后世好莱坞的地方,甚至是比佛利山,现在也全是妥妥的荒地,因此这些地都是按照荒地的价格去卖的。
事实上,此时的美国很少有人能一次性拿出两万两白银去买地皮的,更何况是西部,更何况还是比白银更值钱的药物。
那所谓价值两万两白银的药物,是按照批发价算的,并不是美国本地的价格,而且是纯度很高的药品,旧金山的政府官员拿去稍微一掺假,价格立刻就能卖一倍以上,而且供不应求,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儿么?
要知道,在过去,拜耳药业的产品主要都是出口英国跟法国,因为这两个国家在中国的基础更好,有钱人也多,附近还有殖民地,能不停的往中国倒腾贵金属,换取药物。美国就不同了,美国其实刚起步,而且路途更远,再加上现在内部动乱,所以真正能花大价钱倒卖药物的商人,还是少数。
李永昌当初来美国的时候,药品带了不少,本身就是要打开美国市场的一个重要货品,现在能用一些不毛之地换药品,尤其还是在战争期间,那自然是最好不过。
当然,这三万亩的土地名义上是美国人李慕华私人买下的,实际上的所有人却是中华帝国的皇室,也就是李永吉。
至于归属权的法律性问题,这根本不是问题,反正李慕华本人是受控制的台前人罢了,在家人以及自己都受控制的条件下,根本不敢违抗皇帝的命令,换言之,他只不过是个傀儡罢了。
实际上呢,李永吉也没指望这些条约啥的能起作用,他只不过需要一个暂时合法的前进基地,好方便自己进行移民罢了。只要中国人足够多,武力足够强,那这片土地的归属是谁,到底谁说了算。听谁的法律,那还说不准呢。
买下后世好莱坞的这块地方后,李永昌就把留在旧金山的华工都重新招募到自己的麾下。成为自己的劳工,至于他们原来的老板,违约金又不多,李永昌还是支付得起的。
李永昌是外交使节,还有武装卫队,加州部分受贿官员也大都向着李永昌,普通的美国商人根本就没法跟他抗衡。所以只能是乖乖就范。
“就是说,你现在已经在那里落下脚了?”
“是的。陛下。”电话里传来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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