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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原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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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控他是杀人凶手的凭据!

    “你要是真孝顺,大可以每个月从爸那里把钱取走。怎么,嫌我的钱脏?还是嫌给钱的人脏?”他其实并不生气岳岚的气急败坏。毕竟,她那个刻薄的妈卷款走人后,她最亲的人就是她父亲。如今,人死了,心情不好,胡乱发泄,他可以理解。但他不能容忍的是,她把这一切的源头都栽在他头上!

    岳岚的脸色豁然一白,再不吭声,只目光直直地望着她父亲的遗像。

    “够了!”他一把打断她,冷笑地望着她的侧脸:“我要是不给爸钱,难道每个月寄给你?你不是一直躲着我吗?”

    “不是你,还有谁!就是因为你,我们在这里都不能抬头做人。你知不知道,别人在背后怎么说你!古惑仔,下三滥……”

    他几乎不可置信地望着她,那个小时候从来依赖在自己怀里的姑娘,如今竟用这种嘲弄和憎恶的眼神望着他:“你意思是我害死了爸?”

    “酒精中毒。”岳岚讥讽地看他一眼:“猜都可以猜到不是吗?你给他那么多生活费,他不去买酒才怪。”

    “爸是怎么死的?”赶来的路上太急,他甚至没来得及问事情的缘由,只是,望着黑白相框上的那个人相,他眼底微微湿热。如果没有这个老实的男人,当初,他或许早已饿死街头。

    他点燃香,高高地举过头顶,跪下,安安静静地给牌位磕了三个头,然后也换了身衣服,坐在家属的位子上,给养父守灵。

    哀乐的声音震撼着鼓膜,旁边的人多是四周的邻居,亲戚是没有一个的。只是,看着他的到来,那群邻居也开始渐渐散开,于是,灵堂里的人,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冷清……

    披麻戴孝的岳岚满脸麻木地坐在灵堂前,看到他一脸风尘仆仆地赶过来,并没有露出丝毫表情。

    只是,他没料到,他和岳岚的重逢,竟然是在那种情况——

    一年后,他已经渐渐在那个片区小有名气,因为够狠,虽然地位并不太高,但多数人是看到他都退避三舍。

    他开始全心全意扑在自己的那些“事业”上面,除了每个月定期给养父汇钱,似乎,他已经和那个家再无瓜葛。

    蛋糕被他扔到附近的垃圾桶里,他没有再回那个家一趟。

    那一天,是她十七岁的生日,她大概忘记了,他因为是弃婴,从来不知道生日,所以,小时候,他总是和她一起过生日。

    “我们走。”岳岚却像是怕他报复她那个小男友一样,拉着对方就往别的地方跑。

    “被岳岚给当面打了一巴掌。”他到现在还记得那巴掌落在他左侧的脸颊上,并没有多疼,可是他就像是懵了一样,良久都没有反应过来。

    岳晨无奈地摇头,似乎自己光是回想,都觉得丢脸。那种年轻叛逆时候的冒失冲动,简直连他自己都怀疑,当时是不是脑子坏了。

    果然,她能重生并不是什么匪夷所思到不能理解的事情,毕竟,“芯”子还是同一个。可这个人,简直是从里到外都换了个遍,这才是真本事。

    “后来呢?”云溪忍不住看看岳晨的表情。虽说人人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但是,这人以前竟然会是地痞小流氓?饶是她心理强大,这一个也还是有点理解无能。

    那一瞬,他有种想要抽出怀中刀子,一把扎穿那个男孩手心的冲动!

    却没想,在门口,见到一个陌生男孩牵住她手心的样子。而她只是垂着脸,并没有拒绝。

    岳岚十七岁生日的那天,他是特地提早回来,带着从本市最著名的蛋糕房定做的蛋糕,想要为她庆生。

    彼时,他不过才刚二十岁,最热血冲动的年纪,明明那么喜欢,但是被养父嫌恶的表情和岳岚躲避的行动刺激得整个人都浑浑噩噩。于是,在外面租了个房子,极少回去。

    明明他们三个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可就像三条永远不会交集的平行线。

    家里的气氛于是变得越来越冷。养父喝酒的毛病已经戒不掉了,每次大醉之后都下定决心,再也不买酒,但这就像是一个怪圈一样,等他看到酒的时候,他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每每醉酒醒来都泪流满面,可还是戒不掉,于是岳岚也对他放弃了全部的信心。她也开始早出晚归,仿佛要尽量避免呆在家里。那个时候还没有住校生,否则,她甚至宁愿呆在学校,也绝不回来。

    所以,他渐渐地不再回那个家,他开始接触更多的事物。从最不入流的打打杀杀,到看场子,出入**,他见的人,做的事越来越复杂。渐渐地,碰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便越来越多。

    这辈子,他都忘不了。

    呵,被自己最心爱的人当做是洪水猛兽,那种感觉……。

    可岳岚渐渐地开始躲着他,每次他回来的时候,她都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他知道,她这是不愿意看到他。

    他才不是她什么“大哥”,他们又不是真正的兄妹!凭什么他不能喜欢她?凭什么他要被人当做变态!

    狗屁的**!

    他用这世上最恶毒的字眼攻击他。用他最难以忍受的嫌恶嘴脸看着他:“你怎么能这么变态!她是你妹妹,你这是‘**’!”

    可,终究纸包不住火,养父还是发现了。

    他的目光越来越控制不住,落在她身上的时间越来越久。可每次她回头看他时,他便下意识地挪开视线。仿佛,怕被什么撞见一般。

    他喜欢看着她打扮得干干净净,背着背包走在路上的样子,喜欢她侧着脸,低头听英语时专注的样子,更喜欢她抬头的那一瞬,目光清澈地喊着他大哥的样子。

    而她,就是他那唯一的一抹甘甜。

    有人曾经告诉过他,苦惯了的人,只要是一丝丝的甜味都能当做是这辈子最重要的追求,放在心底最隐蔽的地方,绝不可轻易示人。

    哪怕是刀口舔血,哪怕是万劫不复,只要能换得她的一瞬欢乐,放干了他的血都可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视线总是围绕着岳岚在转。他知道这不是兄妹的亲情,而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感觉。

    他爱她,胜过一切!

    是的,他最爱的人!

    他更受够了,自己最爱的人,因为贫穷,连上学都供不起,只能流连在街头的模样!

    他受够了饿肚子的感觉,那种饿到恨不得能将垃圾都吞进去的痛苦,没有经历过,谁都无法知道。

    是,他是没家教!他自己的亲生父母都能把他甩在大街上,他如果还想靠着骨气生存,那这个“家”早就垮了!

    “我不出去干这种损阴德的事,难道你能养活我们?”可到底还是意难平吧。凭什么,他靠着自己的命去换来的钱要被他看不起,凭什么他养活了这个家,要被别人背后讥笑,没家教!

    可是,他除了沉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蒙在表面的那层遮羞布终于被挑开。

    “我把你养大,不是让你去做那种见不得人的勾当的!”日子久了,风声越来越难听,四周人鄙薄的眼神终于压破了养父的最后一根神经。喝了整整一瓶酒,借着酒劲,他终于说出了平时不敢说的这句话。

    除了命,他不知道,他还能用什么养活这个家。

    那些钱,是他拿命搏来的。

    那时,他成了附近名气越来越大的混混,跟了个小头目,成天打打杀杀。

    他却似乎看不到一样,自己躲进房间,一个人包扎伤口。

    从流离失所到住在贫民窟,从租房子,到买房子。家里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岳岚也终于不用辍学。可是,家里却越来越安静。每一次,他拿着钱放到她手里的时候,他们父女的眼睛都带着一种疼痛和悲伤。

    从那一天之后,他消失的时间越来越多,带回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那双星星样美丽的眼睛里,流满了眼泪和屈辱。

    他永远记得,岳岚扑过来咬着面包的样子。

    那天,他消失了整整一天。第二天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面包,不是在面包房外捡的那种面包碎屑,而是松软的、带着黄油味道新鲜出炉的法式面包。

    直到,岳岚饿得去掏垃圾桶,他忍无可忍,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老实巴交的人终于也被这种绝望打击得麻木,从此迷上了酒精。买那种路边一块钱三斤的劣质酒,躲在拐角,就能醉上整整一个晚上,借此逃避现实。

    养父的钢铁厂改制,工人们纷纷下岗,连那份微薄的收入也渐渐成为空想。弄堂拆迁的开发商天天逼着他们离开,甚至隔三差五地找人来给他们松松皮。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他从没想过,那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可爱的妹妹竟然会有一天过上东躲**的老鼠样的日子。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并不是说,穷人家的孩子天生就比别人坚强。而是因为,他们压根没有软弱的余地。

    相反,空荡荡的房间,破败的门口,颓丧而僵硬的父亲,这一切都在她最高兴的一天,让她彻底从天堂跌入地狱。

    可是,等岳岚放学回家的时候,迎接她的,却不是母亲温暖的怀抱,和父亲关心的询问她第一天上学的种种。

    他一直记得,那天一早,岳岚扎着辫子,第一天去上学。可爱的马尾辫一跳一跳的,就像她跳舞的时候一样,消失在胡同口的时候,那双笑着眯起来的眼睛,就像是天上最美的星星。

    没读书,从小跟着四周游手好闲的人混着,长到十岁的时候,便理所当然地成了不思进取的街头霸王,唯一珍视的便是“妹妹”岳岚。对于他的养母,岳岚的亲生母亲,他一直是忍耐偏多。直到,他十五岁,整个弄堂拆迁,岳岚的母亲偷拿了拆迁费连夜跑了,他才知道,当初,她不是被丈夫的那句话给震慑住了,而是,她那时,压根离了家没有办法生存。瞧,等她手里攥紧了钱,哪里还会管,他们一家大小的死活。

    岳晨闭了闭眼,他被岳家收养,从有记忆起,就被左邻右舍用一种“怜悯施舍”的眼神看待,久而久之,不用女主人刻薄,他自己也知道,他压根是个拖油瓶。只是,望着小小、暖暖的“妹妹”,他从来不会和那位尖酸刻薄的“母亲”发生任何冲突。没有户口,没办法读书,他也并不在意。毕竟,这个家里,能让他吃饱饭,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上学,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一个工人的工资哪够?他也压根没去奢想过。

    双手粗糙、满脸世俗的妻子没想到竟然会被老实的丈夫这样硬脾气地顶回来,一时间,噎得满脸通红,却也正因为如此,她第一次没占得上风。于是,他顺利地在这个家活了下来。

    “我出生在江南,那时大大小小的弄堂连着东西南北,三岁时,我被人丢在其中一条不起眼的弄堂口,被一个姓‘岳’的工人看到,于心不忍,捡回了家……。”当年,饶是工薪阶层,也不过仅仅是填饱肚子,家里有个嗷嗷待哺的闺女,男人不过是一家厂房的零时工,妻子连个正式工作都没有,只能靠着街边卖小吃添补家用。所以,他被捡回去的第一个晚上,那个家庭就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男人是个老实的闷葫芦,被自己老婆嫌弃了多年没本事,也从来是闷头不吭声。可当他妻子提出来要将这个弃婴扔到孤儿院的时候,第一次,他指着门口对她说:“你要是嫌弃这日子过不下去,现在就走,我绝不拦你!”

    比如说,睡在这墓地里的人,到底是谁?再比如说,他为什么费了那么大的功夫,站在阴影处暗中蛰伏,却在最后,助她夺下了萧氏江山!

    她知道,有许多事,或许会在今晚揭晓。

    没有背景,没有资历,他是靠着什么,成就了今天的一切?又是为什么,愿意在她面前敞开自己过去那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名声赫赫的商界奇才,除了萧然,便是他,占据了能源贸易界最瞩目位置之一的人,传说中的出生神秘,从来没被人挖出过去。这样的人物,竟然是个弃婴?

    云溪没有打扰他,指尖却是忍不住地开始颤抖。

    “三十多年前,我并不叫‘岳晨’,‘岳’这个姓,是她的,而我,不过是个刚出生就被丢在巷子口的弃婴,连命都是捡来的,更不用说名字。”岳晨转过身,忽然望着她,微微一笑。只是,那笑中,带出的肃杀,却让人心中一涩。

    云溪淡淡地蹲下,拿出纸巾,慢慢地擦了擦灰尘,轻轻道:“你说吧。”

    哪怕,知道当年事情的人,大多已经忘却,又或许,已然将之前的种种彻底丢在脑后。

    他已经有太久没有忆起过去。只是,今天,这般孤寂的景色,站在他身边的人,恰是她,他竟忍不住,想要找个人倾诉。

    “想不想听听她的事情?”

    岳晨抚了抚照片一角,目光悲悯,却带着淡淡的涟漪。

    “我帮你,本来是不想被你发现的。”因为自己就是商人,所以更会以己度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帮助,就像是走到悬崖边,即将跌入谷底,却忽然面前出现了一根树枝。谁也不知道,那树枝的另一头是连着一株浓密粗壮的大树,还是,一条奸猾歹毒的蛇。

    云溪低头,望着墓碑旁的鲜花,神色渐渐带出几分恍然。

    远处,幽幽的鸟鸣声传来。

    更何况,他接近她,暗中帮助她,原也不是自诩纯良。

    “这世上,没有人会相信一个人会无缘无故地帮助别人。”岳晨忽然开口,只是,他的视线却没有从墓碑上的照片上移开丝毫。这世上,也并不仅是商人重猜忌,而是世上所有人都信奉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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